秦皇岛小说

第67章 小狼(第1页)

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着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态,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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