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确实是好酒,馥郁芬芳,香气扑鼻,惹人沉醉。
王冠端起酒杯,扫视寂静无声的大雄宝殿,朗声说道:“我在南京城里听到过一个笑话,有个地主老财的儿子不识字,别人劝富翁聘请老师教导,老师先教“一”
字,是一画,“二”
字是二画,“三”
字,是三画,随后地主家的傻儿子得意地把笔丢了,告诉富翁他已经通晓字义,不用老师。
富翁听了很高兴,遂辞去老师。
某天,富翁想请一个万姓的朋友来喝酒,让他儿子早上起来写张请帖,但到了中午还不见写成,便去儿子那询问。
他儿子抱怨说:世界上的姓氏有那么多,为什么那个客人偏偏姓万?我从早上到现在,才写到五百多画!”
听到这枯燥无味的笑话,群妖面面相觑,相顾无言,过了两三秒才后知后觉地齐声大笑起来。
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声溢满整间大殿,道士王冠欣喜地端起酒杯,对宾客们说道:“与诸君共饮!”
“共饮!”
妖魔们嬉皮笑脸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任务小队的成员们,看着群妖烈酒入喉,也端起酒杯,假装饮酒。
被灵气浸润过的酒水确实不同凡响,任何妖魔饮完一杯之后,都面色潮红,意乱神迷,群妖挨个讲起老掉牙的笑话,把其他鬼物逗得哈哈大笑。
没有笑话可讲的妖鬼,也讲起了最近吃人的故事,何时,何地,何种人。
“我前天在山里还劫了一帮行商,里面最好吃的是一个胖子,而他身上最好吃的是肝,多油,肥腻,顺滑。”
“错,胖子最好吃的是脑和肠,脑满肠肥嘛。”
“我倒是觉得瘦子更好道,耐嚼。”
“啧啧,好想再吃两个童男童女啊”
喝醉的妖魔彻底撕下人畜无害的伪装,大肆谈论起吃的经验。
坐在小角落里的任务小队众人面色阴沉不定,在妖魔眼中,他们是从海外回到中原的邪修,
只要他们敢露出一点半点义愤填膺的模样,第一时间就会被群妖群起攻之,围剿杀死。
隐忍。
首座上的山魈道人环顾大雄宝殿,笑道:“宴是好宴,酒是好酒,岂能没有好肉?”
他大手一挥,白衣厉鬼轻飘飘飞回轿子,从里面背出了一名穿着红色长裙、挺着肚子的美艳女子。
那女子一直昏迷,被背到大厅,受妖气一激,登时醒来,环顾四周入眼处尽是狰狞恐怖的妖魔鬼怪,惊叫一声,几欲昏厥。
哈哈哈哈,群魔看到孕妇惊吓的惨状,放肆大笑,张狂笑声像是要掀开整间大雄宝殿。
“红娘莫怕,到为夫这儿来。”
首座上的王冠道人挥了挥手,慈眉善目地对女子说道。
“夫君救我!”
女子看到王冠,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慌乱地跑向王冠,躲在他的身后,“这里是”
“这里是孤寒寺,这里是群魔殿。”
王冠用那鸡皮也似的枯瘦手掌,抚过孕妇的头发,温柔地说道:“红娘,你跟了我多久?”
“三,三年。”
红娘牙关打颤地说道:“夫君将我从秦楼楚馆中赎身出来,已有三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接档文绝命法医在预收求收藏完结同类文刑侦档案一起残肢案的侦破陷入僵局,重案组组长陆俊迟去华警求教。陆队长原本以为会得到一位德高望重老教授的指点,没想到遇到了一位体弱多病又事多的冰美人苏回给他...
假如你的老公每月给你六万零花钱,除了不能出轨以外,你爱干嘛干嘛,但相应的他成天不回家,回家也是对你爱搭不理,你愿意吗米优对此表示,她非常愿意在一个不结婚不生育就得坐牢的星球,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
主神,挂了!主神殿,失去了主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主神已亡,群雄争锋,昔日的轮回者开始竞争着,争夺着至高无上的主神权柄!刘秀,崛起于微末,征战于诸天,证道于万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