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两人在海滩分别后,这并不是温辞第一次想起他来。
晚饭的时候,她想起了他,拿出手机,从朋友圈翻出了那张照片,看了又看,始终觉得这两张脸一模一样。
可惜,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认真论起来,这勉强也算是一桩憾事吧。
想到这里,温辞叹了口气,视线从三三两两的游客身上收回,瞥了一眼路口的指示牌,准备从岛屿的另一条路绕回家。
走了没多久,她隐隐听到一阵嘈杂的音乐声。
转过弯,来到一处不知名的小广场。
和白日里的空旷不同。
夜晚,海风吹走了日光暴晒的高温,并且送来一阵阵夹杂着咸湿水汽的清凉。
广场上围满了人,但大半都是游客,只有零星的原住民混杂其中。
温辞顿下脚步,看着侧前方的热闹人群,耳边是参差不齐的大合唱:“当天边那颗星出现,你可知我又开始想念”
她一边听,一边朝着人群走去。
凭着纤瘦的身形和游客的互相谦让,等回过神来时,人已经站到了最前排,正对着乐队主唱。
早在她在小馆子里吃海鲜面的时候,就听老板娘说起过,岛上的年轻人组了一个名为‘逅岛’的乐队,每天傍晚,都会在广场上演出。
温辞记得很清楚,老板娘说这个乐队的时候,脸上满是自豪。
因为逅岛的主唱,是她的女儿纪笙笙。
下意识的,她把视线落在了逅岛的主唱纪笙笙身上。
她留着波波头,白炽的灯光照下来,丝呈烟蓝色,露脐的背心搭配破洞的工装裤,左耳戴了一排银质耳钉,拿麦的那只手上足足戴了三颗戒指。
嗓音沙哑,有一种少女特有的性感,无论是听觉还是视觉,都很酷。
眼前的一切,是温辞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人生,随性、洒脱、自由。
眸中满是欣赏,随后,她又把视线转向别人。
乐队里,除了纪笙笙,其他都是男人。
乐队主打的就是朋克风,他们的穿着和扮相大都和纪笙笙一样,唯独角落里敲架子鼓的那个男生,和所有人的风格都不一样。
温辞打量了一圈,最后把注意力落在了他的身上,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他穿着简约,纯白短袖,黑色及膝半裤,顶着一顶素黑鸭舌帽,脸上还带了口罩。
他努力把自己融入角落,连灯光都鲜少光顾到的黑暗处。
他孤独蜷缩在角落,敲打架子鼓的动作利落又干脆,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像乐队里其他人那样和游客互动。
偶尔,转动的光线落在他的周围,甚至能够清晰看到他手臂上的肌肉线条。
没一会儿,温辞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纪笙笙站在最中央,但她的余光、亦或是下意识转头的方向,总是朝着角落里敲架子鼓的那个男生。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纪笙笙应该是喜欢那个男生的。
温辞的视线在纪笙笙和架子鼓上流转,就在她准确无误又一次抓到纪笙笙的视线之后,唇角勾起一抹耀眼的弧度。
不知道是她的注视太过直白,还是男人实在太过警觉。
角落里一直垂着脑袋的少年,忽然抬起头,准确无误攫取到她探来的视线,和她四目相对。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胶着,在这歌结束之前,谁也没有率先挪开视线。
一曲结束,男人重新垂下脑袋,利落敲打着架子鼓。
密集的鼓点从音箱里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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