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肌肉很有力量感,他可以轻松卧推八十公斤。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姜月迟只有八十四斤。
所以她每次坐在他的腰上时,都是他用手臂控制她的上下。
他身上有一种很独特的气质,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十分老派的贵族。
有从容的优雅,也有傲慢的矜贵。
他夹烟的手指修长,手背隆起的青筋性感。
镜片下的眼眸泛着或冷或淡的光,和这冷夜很是般配。
因为姜月迟就坐在门口的那条长椅上,所以费利克斯一眼就看见了她。
她的衣服有些凌乱,上面沾满了污渍。
头发也是乱糟糟的。
这很糟糕,他喜欢干净的女孩子。
可姜月迟看到他后,眼前一亮,直接冲过来抱他:“我就知道,费利克斯,你一定会来接我回家的。”
他的眉头拧紧,嫌弃的警告她:“离我远点,你身上有一股食物腐烂的馊味。”
她委屈:“这是别人泼的红酒,我没躲开。”
他单手拎着她的后领,像拎小狗一般,将她从自己的怀中拎出去:“然后呢?”
“然后我就来了这儿。”
她有些失落的低下头。
她明显是最无辜的,却还是被一起关了进来。
所有的罪都被她给受了。
他眉头皱着。
他觉得一定是夜晚会让人变得多愁善感,他居然罕见的有了一点点心疼。
但他很快就抹去了这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情绪,去和负责看守她的警官交谈。
从姜月迟身边经过时,他随手将自己手里的外套扔给了她。
虽然姜月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
或许他只是想让她帮忙拿着,但她还是擅自将他的外套穿上了。
大大的,香香的。
她低头去闻,并非洗涤剂廉价的香味。
而是一种厚重神圣的熏香气息。
这让她联想到了教堂。
费利克斯曾经好像还是一位教徒,至于最后为什么退出教会,姜月迟有些好奇。
很快,他的沟通结束。
他走过来,看了姜月迟一眼,她正低头,拼命闻着他的外套领口。
“走了。”
他说。
她坐上他的副驾驶,闻到他身上的酒味,她惊呼:“你酒驾?”
“没有。”
“可我闻到酒味了。”
狗鼻子吗,嗅觉这么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十年前,顾烟意外进山洞,见到那条大白蟒,以为是地仙显灵,自此好运绵绵,唯独桃花不顺。十年后,当她脚踹渣男,手撕小三,险些殒命之际,那条大白蟒又来了一脸斯文样让她要知恩图报。顾烟假装淡定一命还一命,我俩扯平。谁知,他扶了扶眼镜顾小姐,当年在山洞里可不是这么说的。顾烟慌了你到底想怎么样?他一本正经你毁了我的清白,要负责的。顾烟!!!!后来某一天,当顾烟再次感概交个对的男友,能省下不少空调费的时候。某人蛇尾又悄悄缠上她的腰,红着眼委屈宝宝,人家冷,要抱抱。...
贞观十四年,大唐盛世已开启。唐高宗还是老实的小王爷。女皇已入宫成了武才人。翼国公府,秦琼刚加冠长子秦怀道,开启大唐封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