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小说

第四十一章 比试(第2页)

魏征既感叹又期待的说道。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或许真的可以,那玄成所心心念的醋芹一年四季就都可以吃到了”

李世民知道魏征极为爱吃醋芹,固有此一说。

听到李世民的话,引得一向老成持重的魏征嘴里不由的流起了口水。

陛下还真是直击软肋啊,魏征摇头苦笑不已。

“墨哥儿,没想到这猪蹄这么好吃”

程处默油乎乎的大手正拿着一个猪蹄在哪里啃。

猪蹄经过李墨的精心炖煮,皮肉相融,吃在嘴里口感软糯且弹牙,偏又韧性十足。

程处默三人从来没吃过猪蹄,本来心中还有点拒绝,看李墨吃的大快朵颐,忍不住尝了尝,这一尝三人瞬间就沦陷了。

李墨鄙夷的看着,如同乞丐八百年没吃过饭的三人,心中腹诽不已。

当知道李墨准备用猪肉招待他们时,三人皆面有不豫之色,李墨笑着摇头也不去管,自顾自的收拾猪肉。

唐朝时期,羊肉属于主流的肉类食物。

而猪肉被认为难登大雅之堂,只有社会底层的人食用,上流社会很少吃猪肉。

其主要原因是,古人养猪,猪圈和厕所相通,人们吃猪肉的时候,自然而然联想到猪的污秽不洁。

其次就是那时的人们还不懂得给猪阉割,吃起猪肉来总有一股腥臊味。

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使得上流社会很难接受猪肉。

所以程处默三人看到李墨用猪肉招待他们才面有不豫之色。

但现在吃的最香的也是三人,三人对着手里的猪蹄就是一通猛啃,还时不时的出怪异的声音,让人听着直起鸡皮疙瘩。

酒足饭饱后,三人一边摸着肚子,一边剔着牙,好不惬意。

“没想到墨哥儿不仅武艺高强,就是这厨艺也是个中翘楚啊!

不仅红烧猪蹄好吃,那红烧排骨也是人间美味”

房遗爱一脸满足的感叹道。

“房二,这句话说的没毛病”

程处默很罕见的没有和房遗爱拌嘴。

程处亮却是有点遗憾,“可惜如此美味佳肴却没有美酒相伴,实乃憾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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