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渔回,“随便你,那是你的问题。”
子游又气又伤,晃出kfc,沿街慢行,觉得自己蠢,为什么不肯象兄弟阿旭那样选个简单点单纯点的女孩子来爱?象小令,快人快语,爽朗活泼,真的很好,可是偏偏自己不喜欢,他爱的那个女人,倔强莫名,心如深井,瞧瞧她拒绝的理由?她相信一个人可以爱她却不相信爱她的人可以守她,子游晕死!
她一点都不给自己机会证明,伸出手,搓搓脸,一月的夜晚不适合散步,身上那件黑毛衣抵受不住入怀肆虐的寒风,子游低头把深咖色中式棉衣的扣子扣好,手抄在袖子里。
想起初见素渔,是那年在怡和实习,自己穿旧的中式丝棉衣,父亲年轻时候穿的,秋香色缎面,那会儿还不流行复古,冬天大家用羽绒服,不过子游喜欢一切古旧的东西,包括正被历史淘汰还没被时尚发掘的旧棉衣。
站在住院部闹哄哄的走廊里,满走廊是晃来晃去的医生护士,等待分配实习科室的学生,还有加床的病人,子游气定神闲,顶着一头黑亮的长发,抄个手看走廊上的宣传画,初嫁的素渔一身雪白的制服,带着新婚的喜气,如水的笑容,拎着大袋喜糖,站在身边,“喂,让让好吗?别挡道。”
子游往旁边退退,让她过去,素渔走两步又回头微笑,“问你哦,你棉衣哪里买的?好看的很。”
“旧的,”
子游还是抄着手,“我爹的,没处买。”
素渔点点头回身想走,转头又笑,拿几小包喜糖出来,“来,请你和你的同学吃喜糖,你这孩子怎么象个老爷一样?总抄个手,还穿古董棉袄。”
其实,把手抄在袖子里是怕手冷,不是习惯,不过,自从遇见素渔后,冬天的对襟棉衣,抄在袖子里的手,却成了习惯。
街角一家酒吧,子游进去,蒙胧灯光,脂粉香痕,香烟氤氲,酒水交错,扑面而来的红尘味道。
子游坐定,要了杯cktail,让浓烈的酒精在嘴里燃烧,感觉暖和多了。
旁边有个女孩子素手纤纤,轻轻摇晃的啤酒杯子两片柠檬娇嫩动人。
“好久不见。”
素手的主人声音铿锵爽利,是小令。
“很久不见。
“子游招呼。
真是有段日子没见了,上次见她是在碧水潭,她和不了抢一只难看的轮胎救生圈用。
小令浅浅笑,“一个人?”
“是,你也一个人?”
“不是,路野带我过来,不过他被朋友拉走了。”
小令指指角落里一群笑闹的男女,路野正和那群人打招呼,幽暗的酒吧里他站立的身形显得挺拔俊朗。
“最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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