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鸟如果真的要杀我,就让她把我炼成丹药吃下去好了,毒死她!
但你那么美丽的一个人,应该完好无损的活下去才对。
怨鸟彻底被激怒了。
她没想到我和蓝雾,一个不要脸,一个不要命。
怨鸟和蓝雾斗法,空中蹡蹡的碰撞出无数火星子。
悬崖本就干燥,杂草丛生,火星子刚一落地就点燃了草丛。
我想起五六岁时,有一次小伙伴玩闹间引起了火,别的小伙伴都吓得跑回家找娘。
我没有娘,便被其他小伙伴赖上,说火是我引起的。
后来他们都说我是没娘养的孩子,就是没教养,不成体统。
然后全村的小孩子,都被禁止跟我交朋友。
其实他们自己不知道吗?他们都知道,火不是我引起来的。
但是他们就好像集体失忆了一样,纷纷远离我,并自欺欺人,那火就是我引起的。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我便不再交朋友,我心里只想暴富。
因为有了钱,那些不认人的家伙,便会过来认我。
看在钱的份上,他们会对我笑,点头哈腰,摇尾乞怜。
什么鲤鱼精,螃蟹精,海龟精,全换成格式化的笑脸相迎。
既然钱能买来尊重,我还要尊重干什么?
我要钱就够了!
可是后来我遇到了蓝雾,我发现原来还有比钱更值得的东西,那就是友情。
我之前遇到的那都不能叫友情,和蓝雾才是真的。
我看着空中的蓝雾渐渐不行了,她本就没了一条手臂,像断臂的杨过,打不过金轮法王。
呵,临死之前,我特么竟然把自己想成小龙女,丫的真够自恋的。
然后我使出吃奶的劲儿,手指头都抠进土里,才支撑着自己爬起来。
朝着怨鸟发出的一击致命的光波顶了上去。
我挡在蓝雾面前,因为他早已腾不出第二支手抵挡那致命冲击。
可我就是佩服她这一点,脸上没有一点惧色,临死了也没在怕的,干就完了!
「蓝雾,记住老子为你付出过什么,你欠我的银子,下辈子一定要还我!
」
然后我闭上眼睛没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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